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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缴纳

  本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员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文件精神和(武汉微生物学会章程),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会费一次性交纳500元

  2、团体会员会费3000元/年

  会费由学会秘书处统一收取、使用和管理。

  二、会费的使用

   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民政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包括:

  1、重要的 、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活动;

  2、重要的科学考察与论证活动;

  3、党员的教育、培训等党建活动;

  4、学会的会员日活动、公益活动和精准扶贫工作;

  5、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优秀工作者和学会学术年会的优秀论文的表彰活动;

  6、国际间民间 和合作;

  7、维护本会会员合法权益和为会员服务;

  8、本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专业委员会年会的经费补贴;

  9、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办公费用

   的会费收支管理情况每年应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民政厅指定的审计部门的审计。

  本办法经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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